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荣誉!+1~
近日,合肥市文明委印发了《关于命名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的通报》,市司法局荣获“第十五届合肥市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健全机制,强化保障~
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,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。建立文明创建工作责任体系,将创建工作落实到分管领导,任务分解到处室。对创建工作落实经费保障。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系统现有资源,开展形式多样的共创共建活动,形成行业联动和齐抓共管的创建模式,整体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。
广泛宣传,营造氛围~
利用新闻媒体、公益广告、电子屏、宣传栏等法治宣传阵地的资源优势,采取多种宣传形式,有针对性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内容宣传。加强法律服务行业信用监管,完善并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和“红黑名单”制度,以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,对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。以法治宣传为载体,以法律服务为内容,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,弘扬信用文化,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。宣传创建工作要求,引导市民增强社会公德意识、文明行为意识、环保意识,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。
履职尽责,担当作为~
整合法律援助资源,规范法律援助服务,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。探索建立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机制,构建司法行政部门牵头,各部门各负其责、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,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整合。建立专业志愿服务队,为广大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。巩固提升村(居)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,创新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均衡发展。
来源:局办公室
编辑:吴昊、任芳影
审核:张艳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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